一、严格执行《食品卫生法》,防止“病从口入”,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就餐者的危害,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。
二、认真执行卫生“五四”制:
(1)、由原料到成品实行“四不”制度: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;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;加工人员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;营业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。
(2)、成品存放实行“四隔离”:生与熟隔离;成品与半成品隔离;食品与杂品、药品隔离;食物与天然冰隔离。
(3)、用具实行“四过关”:一洗、二刷、三冲、四消毒。
(4)、环境卫生采取“四定”办法:定人、定物、定时间、定质量,划片分工,包干负责。
(5)、个人卫生做到“四勤”:勤洗手、剪指甲;勤洗澡、理发;勤洗衣服、被褥;勤换工作服。
三、食堂储存、放置食品的橱柜、货架应当保持清洁,无霉斑、鼠迹、苍蝇、蟑螂;仓库应当通风良好。禁止存放有毒、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。食品应当分类、分架、隔墙、离地存放,并定期检查、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
四、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,蔬菜应当与肉类、水产品类分池清洗,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,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。
五、用于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的刀、墩、板、桶、盆、筐、抹布以及其他工具、容器必须标志明显,并做到分开使用,定位存放,用后洗净,保持清洁。
六、食堂设置凉菜加工间,所有设备、案板、菜墩和工具、餐具,实行专用。使用前必须消毒,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。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,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。
七、每天定时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,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,至少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,重点为操作间和餐厅地面、门窗、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。
八、严防食物中毒,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时,及时上报中心及校医院采取措施。并保护原料、工具、设备和现场,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。